首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》规定,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,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,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,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。5月份首批转登记纳税人,7月份纳税申报时还需注意以下面三项内容:
1、转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有效期如何计算?
按月申报的一般纳税人,符合转登记条件,转登记后按季纳税的,转登记的当月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纳税申报,次月改为简易计税,按季缴纳。如:转登记日为2018年7月10日,所属期2018年7月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,从2018年8月改为简易计税,按季缴纳,2018年8月-9月实现的税款,在2018年10月申报期申报缴纳。
2、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按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,因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,应如何处理和申报?
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按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,因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,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,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。红字发票和蓝字发票金额正负冲抵,无须在当期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体现。
3、转登记纳税人按征收率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应如何填报申报表?
答:按照规定,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已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,转登记后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但转登记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,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。转登记纳税人按征收率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,按简易计税方式填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。
友情提示:一、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,有效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,自2018年7月1日起,启用新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(季)度预缴纳税申报表(a类,2018年版)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(季)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(b类,2018年版)》报表;二、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。按照税法规定,环保税是按季申报,这也意味着,7月1日,环保税迎来第二个征期。
仅供参考。